脫氧熊果苷,即四氫吡喃氧基苯酚,英文名稱Deoxyarbutin,目前暫未受歐盟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監管。而該物質釋放的氫醌,是歐盟化妝品法規規定的禁用物質,受附錄II第1339條監管。對于在化妝品中使用的安全性,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在關于脫氧熊果苷(SCCS/1554/15)的意見中指出,考慮整個產品周期中形成的氫醌所帶來的安全風險,3%濃度的脫氧熊果苷用于面霜是不安全的。
二羥基丙酮,INCI名稱Dihydroxyacetone,是一種化妝品皮膚調理劑和美黑劑,目前未受歐盟化妝品法規監管。2020年3月,SCCS在關于二羥基丙酮的意見中(SCCS/1612/19)指出,6.25%濃度的二羥基丙酮作為染發成分,在駐留類非氧化型化妝品中使用是安全的。同時,SCCS還認為含10%濃度二羥基丙酮的美黑乳液或面霜,與上述產品一同使用時也是安全的。
基于SCCS上述意見,2020年10月20日,歐盟委員會向世界貿易組織WTO遞交G/TBT/N/EU/752號通報,旨在禁止脫氧熊果苷用于化妝品,授權二羥基丙酮用于染發劑和美黑產品,擬對歐盟化妝品法規進行如下修訂。修訂草案涉及條款預計將于明年第二季度實施。
1. 新增以下條款至歐盟化妝品法規附錄II
2. 新增以下條款至歐盟化妝品法規附錄III
G/TBT/N/EU/752號通報目前處于公共評論期,評論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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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CCS/1554/15號意見
2. G/TBT/N/EU/752號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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