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美國紐約州(NYS)批準了A6296A(配套法案S501B),在其環境保護法第37條中增加了第9章“兒童產品中的有毒化學品”。 新法律(2019年法律第756章)于2020年3月生效。該法律根據章節協議簽署,需要注意的是,該協議建立了兒童產品安全委員會,并重組了環境保護部(DEC)的監管框架,以指定關注化學品(CoC)和高優先級化學品(HPC)(SafeGuardS 25/20)。
2020年4月3日,紐約州州長簽署了A9505B號法案(配套法案S7505B)。 該法案部分修訂了《環境保護法》第37條第9章,其中涉及兒童產品中的有毒化學物質。 該修正案(A9505B第XX部分AA子部分)除此之外,還包含一些重要的修訂:
經修訂的法案中的措辭與2020年2月紐約州立法機構引入的A9765(配套法案S7735)基本相同。此修訂與2019年法律第756章(A6296A /S501B)同日生效,并以相同的方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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