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化妝品標準專家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2021年5月28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化妝品禁用原料目錄》《化妝品禁用植(動)物原料目錄》,分別替代《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版)》第二章中的《化妝品禁用組分(表1)》《化妝品禁用植(動)物原料目錄(表2)》原有禁用組分表,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不得生產、進口產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妝品禁用原料目錄》《化妝品禁用植(動)物原料目錄》規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妝品。
1. 《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修訂概況表
2. 《化妝品禁用原料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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