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韓國貿易,工業和能源部(MOTIE)發布了第2019-201號通告(該通告),修訂其兒童產品通用安全標準。這些標準適用于正常使用情景下供1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產品中的可接觸材料/組件,但不包括藥品和準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以及娛樂設施和設備。
除其他外,該通告還包含一些重要更改:
根據韓國技術標準局(KATS)的規定,該通告中的規定將從2020年6月4日開始執行。表1匯總了該通告的重點。
|
韓國貿易,工業和能源部(MOTIE)第2019-201號通告 |
||
|
物質 |
要求 |
生效日期 |
|
鄰苯二甲酸酯:BBP、DBP、 |
聚合物/塑料材料的總和≤0.1% |
2020年6月4日 |
|
鉛 |
基材≤ 100 mg/kg(紡織品,書寫工具的 |
2020年12月4日 |
|
鎘 |
≤75 mg/kg(紡織品除外) |
2020年12月4日 |
|
N-亞硝胺¹ |
≤ 0.01 mg/kg²/≤ 0.05 mg/kg³ |
2020年12月4日 |
|
N-亞硝基化合物¹ |
≤ 0.1 mg/kg²/≤ 1.0 mg/kg³ |
2020年12月4日 |
|
¹ N-亞硝基二甲胺(CAS號 62-75-9),N-亞硝基二乙胺(CAS 號55-18-5),N-亞硝基二正丙胺(CAS 號621-64-7),N-亞硝基二正丁胺(CAS 號924-16-3),N-亞硝基哌啶(CAS 號100-75-4),N-亞硝基吡咯烷(CAS 號930-55-2)和N-亞硝基嗎啉(CAS 號59-89-2) ² 供36個月以下兒童產品的彈性體,旨在用于安撫奶嘴,奶嘴,牙膠和牙刷 ³ 適用于不屬于1)上述2的36個月以下兒童產品的彈性體,以及2)36個月以上兒童產品的彈性體,例如煙嘴,氣球和類似產品 |
||
表1
縮寫詞
|
條目 |
縮寫詞 |
鄰苯二甲酸酯 |
CAS號 |
|
1 |
BBP |
鄰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 |
85-68-7 |
|
2 |
DBP |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
84-74-2 |
|
3 |
DEHP |
鄰苯二甲酸二異辛酯 |
117-81-7 |
|
4 |
DIDP |
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 |
26761-40-0/68515-49-1 |
|
5 |
DINP |
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 |
28553-12-0/68515-48-0 |
|
6 |
DnOP |
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
117-84-0 |
SGS致力于提供與消費品規定發展相關的信息,作為一項補充性服務。得益于我們的全球實驗室網絡,我們可以提供范圍廣闊的服務,包括針對各種消費品的技術和非技術參數的物理/機械測試、分析測試和咨詢工作等。欲了解更多信息,請隨時聯系我們。
(本文著作權歸SGS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系獲得正式授權,非商業轉載請注明出處)
官方公眾號
官方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