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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裝可回收性評估及再生料含量測試認證服務 |
| 可回收性評估丨再生纖維含量測試丨GRS/RCS認證丨生物降解測試丨可堆肥測試 |
全球很多國家和地區要求或鼓勵企業生產具有可回收性的包裝和在包裝中使用再生料。美國《綜合采購指南》計劃是EPA 可持續材料管理倡議的一部分,主要目標是鼓勵政府和其它組織采購用再生料生產的產品,并對一些產品建議了再生料的使用量。澳大利亞的《廢棄物政策》中明確強調,要顯著增加再生料的使用。在澳大利亞的《2025國家包裝目標》中強調,到2025年,100%的包裝要實現可重復使用、可回收或可堆肥;70%的塑料包裝要實現回收或堆肥;包裝中平均再生料的使用要達到50%。
歐盟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指令(Directive 94/62/EC)中明確要求:2025年底之前,所有包裝廢棄物至少65%要實現回收,包裝廢棄物中的塑料回收要達到50%,紙回收要達到75%;2030年底之前,所有包裝廢棄物至少70%要實現回收,包裝廢棄物中的塑料回收要達到55%,紙回收要達到85%。
此外,歐盟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指令的修訂提案,在上述要求基礎上還增加了再生料的使用要求:
自2030年1月1日起,包裝中的塑料部分必須使用再生料,
(a) PET作為主要成分的接觸敏感包裝,至少使用30%;
(b) 除PET以外的塑料材料制成的接觸敏感包裝,但不包括一次性塑料飲料瓶:至少使用10%;
(c) 一次性塑料飲料瓶:至少使用30%;
(d) 除了(a)、(b)和(c)中提到的包裝之外的其他包裝:至少使用35%。
同時強調,自2030年1月1日起,所有包裝要實現設計的可回收,也就是具有可回收性。
SGS可提供以下相關服務,測試內容包括且不限于:
測試項目 | 測試目的 |
可回收性評估 | 證明包裝可以被回收及回收過程的難易程度 |
再生纖維含量測試 | 證明紙制品中再生纖維的含量 |
GRS/RCS認證 | 證明產品中再生料的含量 |
生物降解測試 | 證明材料具有生物降解性 |
可堆肥測試 | 證明材料具有可堆肥性 |
SGS輕工產品驗室擁有完整的包裝檢測能力,可以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
實驗室作為ISTA認可實驗室,同時具備CNAS資質,其檢測報告被國內外客戶廣泛認可。
實驗室配備資深、經驗豐富且專業能力卓越的技術團隊,不僅能夠保障包裝可回收項目的順利實施,同時可以為客戶提供多方面技術服務,包括:標準解讀、驗證方案支持、整改方案建議、企業產品標準擬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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