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消費者和美容行業人員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購買決定,并降低接觸有害化學物質對公眾健康的風險,《化妝品香精香料成分知情權法案》(SB-312)于2020年9月30日在美國加州簽署。

從2022年1月1日起,在加州分銷化妝品的制造商將被要求向其公共衛生部環境與職業病控制司披露其化妝品中用于香精香料化學物質的具體清單。 內容如下所示:
為保護商業機密,不需要披露有關成分的含量百分比。
從2022年1月1日起,環境和職業病防治司將下列信息錄入數據庫: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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