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期SGS專家陳博為我們介紹了歐盟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 ESPR ,這一期我們將圍繞 ESPR 對中國企業的影響及中國企業如何應對做詳細解讀。
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
ESPR 法規與中國企業相關的主要要求
ESPR 法規規定:只有符合 ESPR 配套授權法案中規定的適用生態設計要求的產品,才能投放歐盟市場。中國企業作為歐盟外的企業,有些ESPR要求會直接或間接相關,必須清楚了解并確保符合。
1.生態設計要求
生態設計要求包括可持續性能要求和可持續信息要求兩類。
性能要求
性能要求將基于 ESPR 法規附件I 列出的相關產品參數,從中選擇與產品相關的參數,規定其定量或定性要求,包括:(a)耐久性和可靠性;(b)易于維修和維護;(c)易于升級、再使用、再制造和翻新;(d)回收設計,易于再循環和再循環質量;(e)避免采用不利于報廢處理的技術解決方案;(f) 關注物質的使用;(g)能源、水和其他資源的使用和消耗;(h)再循環材料的使用及含量、材料回收(包括關鍵原材料);(i)可持續可再生材料的使用及其含量;(j)產品及其包裝的重量和體積,以及產品與包裝的比例;(k)再使用組件的采用;(l)耗材的數量、特性和可用性;(m)產品的環境足跡;(n)產品的碳足跡;(o)產品的材料足跡;(p)微塑料及納米塑料釋放;(q)向大氣、土壤和水體的排放;(r)廢物的產生量;(s)功能績效和使用條件;(t)輕量設計。
信息要求
信息要求至少包含對數字產品護照和關注物質(可簡單理解為有害物質)的要求。
對數字產品護照的要求是歐盟可持續類產品法規的創新性要求,進一步介紹見序號2。
對關注物質的信息要求應使得其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并至少包含關注物質名稱、關注物質在產品中所在位置、濃度、安全使用指南、產品報廢安全管理信息。
適宜時,要求產品帶有產品性能信息,包括如可維修分數、耐久性分數、碳足跡、環境足跡,給客戶或其他參與方的有關產品安裝、使用、維護、維修的信息,如何安裝第三方軟件、產品回收、生命末期如何交還或處理產品的信息;給報廢產品處理設施的信息等。
2.數字產品護照
數字產品護照(DPP)是指特定于產品的一組數據,其中包含產品授權法案中規定的信息,可以通過數字載體訪問。產品授權法案中會具體規定特定產品 DPP 應包含的數據、數據載體、數字載體布局、DPP 將建立的層次(型號、批次或單個產品)、訪問 DPP 的方式、不同參與方的訪問權限、創建或更新 DPP 的責任方、創新或更新數據的具體安排、保持 DPP 可訪問的時期。ESPR還規定了對 DPP 的其他要求,以及對DPP 的技術設計和操作要求。
DPP 中可能需要包含以下內容: 產品性能信息;給客戶或其他參與方的有關產品安裝、使用、維護、維修的信息;給報廢產品處理設施的信息;關注物質信息;唯一產品標識符;全球貿易標識號;商品代碼;合格聲明;技術文件;合格證書;產品的用戶手冊、說明、警告或安全信息;各類唯一標識符:DPP服務提供商的索引等。
3.標簽要求
授權法案可能會規定產品標簽要求,包括標簽內容、標簽布局、標簽展示方式(含遠程展示)對性能等級的標簽要求、數據載體等。
4.未售出消費品的處理
對于未售出的消費品,ESPR 要求不得銷毀。由于"未售出消費品”都是已向市場供應的成品。所以這方面的要求基本上與國內企業無關,除非是遠程銷售。對于遠程銷售情形如何適用這方面的要求,有待歐盟澄清。
5 制造商義務
按照 ESPR 定義,國內企業如果是以自己的名義或商標將產品投放歐盟市場時,都屬于”制造商”。ESPR 要求制造商應確保按照授權法規規定的性能要求設計和生產產品、產品帶有規定的信息、產品有 DPP、DPP 服務提供商儲存有 DPP 的最新版本的備份。ESPR 還規定了其他歐盟新方法法規對制造商的通用要求: 如開展合格評定、制定合格聲明、產品加貼 CE 標志、保存技術文檔和合格聲明至少 10 年,確保建立系列生產的控制程序、產品帶有型號、批號或系列號、制造商的聯系方式、產品數字指南等。
6.零售商及在線市場提供者的義務
國內企業在通過遠程方式向歐盟最終用戶銷售商品時,屬于”零售商"。ESPR 要求零售商應確保其客戶和潛在客戶能夠訪問產品附帶的任何相關信息。國內零售商應提供在歐盟的進口商、授權代表、履行服務提供商的聯系方式。
ESPR 在線市場提供商(可簡單理解為電商平臺)應建立與歐盟成員國市場監管部門直接聯系的唯一聯絡點.應該應歐盟成員國市場監督機構的要求,促進采取消除或減輕在線銷售的產品的不符合的措施,對不合規產品采取行動,包括下架產品。
7.對供應鏈參與方的要求
供應鏈參與方包括上游供應商及下游服務提供商,如產品報廢拆解處理商。ESPR 法規要求供應鏈參與方應應要求免費向制造商等提供與其供應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有關的可用相關信息。在沒有上述信息時,應允許制造商評估他們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并允許這些制造商訪問相關文件或設施。
8. 測試、測量和計算
為了驗證是否符合生態設計要求,應使用統一標準或其他可靠、準確和可重復的方法進行測試、測量和計算。
9.合格評定要求
ESPR 規定制造商應開展合格評定,且應采用授權法案規定的合格評定模式。
10.消費者賠償
ESPR 規定,如果產品不符合規定的生態設計要求,制造商應對消費者遭受的損害負責,如果是歐盟外制造商,則由進口商、制造商的授權代表或履行服務提供商負責。

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
ESPR 對中國企業的影響和機遇
1. 由于 ESPR 將覆蓋絕大部分出口歐盟的產品,且歐洲是我國各類產品出口的主要目標市場之一,如果不能滿足 ESPR 及具體產品的生態設計要求,將失去歐盟市場,所以國內企業必須重視。
2. ESPR 法規要求及其實施涉及產品整個生命周期,所以它不但會影響產品直接出口歐盟的企業,而且對其整個供應鏈上下游企業都會產生重大影響。
3. 歐盟電池法規可以看成是 ESPR 框架法規針對電池產品的實施法案,從電池法規對電池行業的沖擊,就可以了解將來 ESPR 法規對各類產品制造業的沖擊了。
4. ESPR 法規涉及可持續產品的方方面面,且技術含量高,滿足法規各類要求都不容易,如碳足跡、環境足跡、有害物質控制、再循環含量、數字產品護照要求等。
5. 從機遇看,ESPR 法規是綠色壁壘,但這道壁壘不是專門針對中國企業的,歐盟內外企業都要面對。隨著國內制造業的綠色轉型升級,國內企業應該更有能力跨越這樣的綠色貿易壁壘。跨過壁壘就是廣闊的歐盟市場。

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
國內企業應對 ESPR 建議
因為 ESPR 是通過支撐性產品授權法案逐步實施的,需要滿足法規要求的產品是逐步納入的。所以,作為國內企業,首先要識別公司產品是否屬于 ESPR 優先實施產品。如果是,應密切跟蹤其至參與產品對應實施法案的制定過程,了解并影響其可能的要求。對可能納入的要求。提前在公司內部和供應鏈開展準備工作。
雖然 ESPR 只是個框架法規,但也包括了很多具體的要求,對這些具體要求,可先期開展相關準備工作。
作者:SGS管理與保證事業群 陳慶今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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