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受《食品衛生法》(點擊查看詳情)的管控。該法第3章禁止在食品器具、容器和包裝中存在或使用可能危害人類健康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并指示食品和藥品安全部(MFDS)為此制定標準和規范。
2020年5月29日,MFDS發布了第2020-43號公告(點擊查看詳情),宣布修訂《食品器具、容器和包裝的標準和規格》。新修訂包含幾項重要更改:
1. 修訂通用生產標準和規格,包括改進方法和布局;
2. 允許在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材料及制品(例如多層制品中)中明確使用回收利用的合成樹脂(回收的塑料),并且這些回收的材料不得將有害物質帶入食品中;
3. 新的嬰幼兒橡膠奶嘴的總揮發性有機物(VOM)含量不超過0.5%的要求及其相應的方法(200℃,4小時)。
該公告自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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