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65號提案(CA Prop 65)是1986年通過的《加州安全飲用水和有毒物質控制法案》,由加利福尼亞居民在1986年11月的公民投票中以壓倒性優勢通過。該提案要求該州公布一份已知會導致癌癥、先天缺陷或生殖損害的化學物質清單。該清單于1987年首次公布,目前已發展到包含約900種化學物質。
對于在加利福尼亞開展業務的公司來說,CA Prop 65法案中重要的規定是在有意知情地暴露任何人接觸到列入清單的化學物質之前,必須提供明確合理的警告。除非被豁免,企業在化學物質列入清單后有12個月的時間來遵守這一要求。根據近期消費品最新和解案例的總結,這些消費品涉及以下化學物質:
值得注意的是,有幾個涉及PFOA的和解案例中,改良配方的總有機氟含量(TOF)不超過100 ppm,并提供警告作為替代(見表1)。TOF的分析是檢測PFOA存在的一種篩查測試方法。
表1 消費品中PFOA的和解案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幾個涉及BPA改良配方的案例在某些商品中采用了擦拭測試。此外,與玻璃水瓶上的裝飾品有關的和解事宜中,各方同意改良配方以減少鉛和鎘。
Prop 65和解案例是涉及和解協議的各方之間達成的一種同意協議,未被列入和解事宜的任何一方不受該和解協議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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