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壓設備出口到歐盟27個成員國以及認可歐盟標準的地區和國家,需要符合歐盟的承壓設備指令(PED ),那么:哪些承壓設備屬于歐盟標準監管范圍?出口到歐盟到底有什么要求?應該如何去滿足歐盟法規的要求?PED認證對制造廠有什么資質要求?
一.PED指令覆蓋范圍
PED指令(最新的指令號2014/68/EU),適用于最大允許壓力PS超過 0.5 bar的承壓設備及裝置的設計、制造和合格評定。承壓設備包括如下5大類:
1. 壓力容器:設計和制造裝載壓力流體的殼體,包括與其它設備相連時的第一個接頭。一個容器可由一個以上腔體組成 。如:儲罐,換熱器,塔器等;
2. 管道:用于輸送流體的管道元件,聯結成一個壓力系統。管道包括管子或由管子、管件、膨脹節、軟管或其它承壓元件組成的管系。由管子組成的用于冷卻或加熱空氣的熱交換器可視為管道。如:蒸汽管道,化工工藝管道等;
3. 壓力附件:具有操作功能和承壓的殼體 。如:閥門,過濾器,流量計等;
4. 安全附件:設計用于防止承壓設備超出允許極限的裝置。這類裝置包括:
——直接限制壓力的裝置,如安全閥、爆破片裝置、彎曲桿、可控安全釋壓系統;
——限制裝置,用于啟動校正的裝置或保證關閉或關閉和切斷的裝置,如壓力開關或溫度開關或液位開關及與安全有關的測量控制和調節的裝置;
5. 裝置:制造商將幾個承壓設備組裝成一個整體功能的裝置。 如:壓力鍋,滅火器,空調機組,電站鍋爐系統,空壓機組,空分裝置,低溫儲罐及汽化裝置,化工石化成套裝備等。
二.PED產品類別的劃分
對產品進行PED認證首先要確定產品的類別。根據不同的介質,設計壓力,容積或DN值,可分為不上類,I類,II類,III類,IV類五種類別。具體怎么來判定呢,那就要根據PED指令2014/68/EU附錄II中的9張符合性評估表。第一,根據產品和介質屬性選擇適用的表格(具體可參考下表);第二,根據設計壓力,容積或DN值判定產品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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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號 |
適用產品 |
適用介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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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
容器 |
危險氣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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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
非危險氣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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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
危險液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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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
非危險液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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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
受火或以其他方式加熱的鍋爐、蒸汽發生器以及壓力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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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
管道,閥門和壓力附件 |
危險氣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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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
非危險氣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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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
危險液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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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
非危險液體 |
需特別注意:符合性評估表下面的注釋。在特定情況下,設備需要在圖表判定的類別基礎上提升類別!
三.評估模式的選擇
類別判定之后,根據類別選擇合適的符合性評估模式。
根據有無PED認可的質保體系,符合性評估模式可分為產品認證模式和體系認證模式。

請注意:1)低類別的產品可以按照高類別的模式進行認證,反之則不可以。
2)不上類的產品不要求也不允許打CE標記。
四.PED認證的基本流程-針對產品模式

五.PED 認證所需要提交的資料清單 - 針對產品模式
六.常見問題解答
1) PED接受什么產品設計標準?
PED指令2014/68/EU不強制要求采用歐盟協調標準進行產品設計,也接受協調標準以外的設計標準,譬如ASME標記和GB標準等,只要通過評估證明可以滿足PED的基本安全要求。
2) PED認證對工廠有什么資質要求
PED認證分為產品模式和體系模式。
產品模式對工廠體系沒有要求,但是對其WPQ/PQR/NDE等有資質要求;
體系模式要求工廠建立PED體系,通過PED體系認證之后,認證機構不再需要對每臺產品進行檢驗,只需要進行每年的監督審核以及不定期抽樣審核。
3)人員資質要求
4) PED證書有有效期嗎?
按產品或訂單模式認證的證書,只對受檢產品及訂單有效,沒有有效期;
按型號認證(B模式)的證書,譬如設計型號批準證書或產品型號批準證書,有效期為10年,但應組合其他模式一起使用;
按體系認證的證書,有效期為3年,每年一次年審,三年一次換證審核。
5) SGS的NOBO編號是多少?
歐盟多個成員國的SGS都有NOBO資質,在瑞士總部的統一協調和資源調配下,目前的PED認證簽證中心在SGS葡萄牙,NOBO編號是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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