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全國共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廣東省、浙江省、江蘇省、山東省、湖北省、陜西省、山西省、遼寧省、黑龍江省、吉林省、江西省、海南省、甘肅省、安徽省、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此外,河南省和重慶市分別于2022年1月1日和4月1日起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從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的省市數量上看,2021年是近六年來上調省份數量最多的一年。根據各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網站過去六年的數據,2016年全國共有9個省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2017年共有19個,2018年15個,2019年8個,2020年3個,2021年21個。
在2021年未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消息的8個省(自治區)中,福建省、青海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在2020年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而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已超過3年未調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山東、湖北和廣東等8個省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第一檔超過2000元。此外,河南于2022年1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第一檔也達到了2000元。當前,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仍以2590元居全國首位,與最低工資標準末位的安徽(第一檔1650元)存在高達940元的差值,可見不同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仍存在較大的差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省市具體情況請參見下表(按第一檔工資高低排序):
| 備注: | * 浙江省、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最低工資標準地區類別由四檔調整為三檔; |
| ** 廣東省深圳市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 |
| 廣東省其他地區自2021年12月1日起開始執行; | |
| *** 第一檔、第二檔、第三檔、第四檔專指中國地方最低工資標準劃分的區域等級。 |
根據上表中的數據不難看出,在增幅方面,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長10.71%。湖北第四檔月最低工資標準增幅排名第一,高達21.6%。在2021年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的21個省市中,各檔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最高的是湖北,達19.01%。對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而言,全國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長11.10%。其中,江蘇省各檔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最高,達21.42%。從上調的絕對值來看,湖北和寧夏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各檔均上調了260元以上,上調的絕對值最高。
截至2022年1月1日,全國各地區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情況匯總如下:
數據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各省、自治區及直轄市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網站
制表:SGS R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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